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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新农合域外住院患者2019年住院费用结算的通知

    信息发布者:喀喇沁镇大营子村
    2020-04-11 06:10:58   转载
    关于新农合域外住院患者2019年住院费用结算的通知建平新闻网 昨天
    关于新农合域外住院患者2019年住院费用结算的通知
    全县城乡参合居民:
    根据朝阳市医疗保障局、朝阳市财政局、朝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朝医保发【2019】101号《关于做好新农合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两个制度衔接工作的通知》要求,新农合经办机构应在4月30日前完成2019年12月31日之前域外住院患者新农合结算。请2019年12月31日之前在域外住院的患者,务于4月24日之前将相关材料报原新农合管理中心,办理报销事宜。逾期不再办理,望广大群众周知。


    建平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4月10日


    电话:0421-7887881

    邮箱:jpxww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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