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种植业生产者补贴发放工作有序推进
我市种植业生产者补贴发放工作有序推进朝阳日报 昨天
在12月5日市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朱春良介绍了我市种植业生产者补贴发放工作情况。
为认真贯彻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稳定农民收入预期,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生产者补贴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安排,我市认真组织了今年生产者补贴发放工作。从7月份开始,经过生产者申报登记、村委会汇总核查、乡镇政府公示核实,县级农业部门抽查确认等工作,目前已进入补贴资金发放到户的最后阶段。
补贴范围、对象及标准。今年实行的生产者补贴政策与前两年一样,补贴对象为2019年全市合法耕地上的玉米、大豆、稻谷实际生产者(包括本地农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合法的外来租种者等);补贴依据为生产者当年在合法耕地上实际播种的玉米、大豆、稻谷种植面积,不包括在国家及省已明确退耕土地、未经批准开垦土地或禁止开垦土地上的种植面积、不包括已被政府征用并获得补贴、暂时未能开发使用的耕地上的种植面积,不包括青贮玉米种植面积;补贴标准是以县为单位,根据省、市对县核定下达的补贴额度,依据县农业部门提供的补贴面积测算确定全县统一补贴标准,允许县与县之间存在差异。今年大豆比玉米每亩高200元;发放形式为各县财政部门根据县农业主管部门提供的生产者实际种植面积、“一卡通”账号等基本信息,结合本地区补贴资金额度及补贴标准,分解测算分户补贴金额,通过惠农“一卡通”直接将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生产者存折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补贴。
资金总额、补贴面积及平均标准。2019年,中央财政拨付我省玉米和大豆补贴资金37.5亿元、稻谷补贴资金6.1973亿元,根据财政部等三部委《关于2019年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省财政厅切块下达各市,拨付我市补贴资金共计39491万元,其中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39486万元,稻谷生产者补贴5万元。市级农业部门和财政部门结合生产工作实际,参照省级测算分配方法,统筹辖区补贴作物面积、产量等综合因素,合理测算各县分配资金,切块下达各县(市)区。2019年全市玉米生产者补贴面积496.67万亩,大豆生产者补贴面积3.9491万亩,稻谷生产者补贴面积947.48亩,其中稻谷生产者补贴全市标准一致。我市平均补贴标准约为玉米77元/亩、大豆277元/亩、稻谷52元/亩,各县(市)区自行测算全县统一补贴标准,全县保持标准一致。
为确保全市生产者补贴工作规范落实,市农业农村局积极采取组织传达省级文件通知,安排部署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政策宣传,使农民充分了解政策;联合财政部门,制订下发工作方案,共同推进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工作落实几项措施,层层落实责任,确保补贴面积真实准确,严禁出现不符合地块列入补贴范围、虚报面积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纪问题。
来源:朝报融媒
记者:柴桂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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