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大清查”,这4种情况一经查出!马上收回! 原创: 芮大叔 三农视点 今天
农村的两块地“宅基地、耕地”现在越来越值钱,资产效应越来越突出,现在让人眼前一亮羡慕的不是你在城里有个房,而是你在农村有“两块地”。
因为城里的房只要有钱就能买,但是农村这“两块地”你有钱也难买的到,尤其是耕地,那是农民专属的权力。
最近新《土地管理法》出台,更是明确了将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试点”开始“面向全国推广”。
这就赋予了宅基地市场流通的价值,不再是有价无市,你在农村老家的房子更值钱了。
但是随着各项利好出台,宅基地升值空间巨大,相应的管控也会严格。目前不仅是对农村宅基地审批严格审批,还在严查违规使用宅基地的,查出来会对其进行清理、整治、收回。
以下这4种情况下的宅基地一经查出,可能就会被收回。
1、擅自改变土地使用用途,违规使用宅基地
这种情况在农村比较常见,因为有的宅基地用不到,便改建成养猪场、厂房等设施,如果没有申请批准,那么这一类就属于改变宅基地使用用途,违规使用。
一般情况下处罚可能是罚款,或者拆除并恢复原貌,但是如果情节严重,有可能会被收回。
2、户口脱离村集体后,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农村宅基地是属于集体的资产,所以它的使用权的取得跟户口有直接的关系,现在很多人从农业户口转为了城镇户口,那么就意味着你已经脱离了集体,也就是说已经丧失了宅基地的使用权。
但是这里有一个需要注意就是时间节点的问题,因为之前有规定,农村全家户口迁移到城市,是有权利收回宅基地的。
我通过查阅法规,能发现的是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中提出农民进城落户,要考虑农民自愿,不得强制收回耕地、宅基地。
那么这就涉及到你如果是法规发布之前迁移的,就有可能被收回。
3、闲置荒废2年以上的宅基地在农村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闲置。
一是宅基地空闲的,也就是你申请下来之后两年以上没有利用,使其一直空闲在那里;二是坍塌或拆除两年以上没有继续使用的情况。根据《土地管理法》、《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将被收回。
4、超占多占规定宅基地面积的
以前农村管控不严,很多宅基地都超占,如果已经居住的,会相应缴纳一些税款,就相当于租用,不过是不能继承的。
但是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会要求按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确定使用权,其超过部分也会被村集体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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